为了避免买家权益受到妨害和规范平台秩序,淘宝网制定了《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下面内容淘宝托管小编给大家分享内容创作者“滥发信息”包含的情形!
“滥发信息”具体包含:
(1)发布广告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1.发布垃圾广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对他人发送垃圾广告信息。
2.发布易导致交易风险的外部网站的信息或商品:
如发布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外部网站或APP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特定市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信息与实际不符
创作者发布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包括但不限于:
1.夸大、过度或虚假承诺商品效果及程度。
2.基础信息或官方资质信息等与实际不符。
(3)信息要素不一致
创作者发布的信息与卖家商品信息要素不一致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品类不一致、宝贝类型不一致、属性不一致、价格不一致、邮费不一致。商品要素包括标题、图片、价格、运费模板、属性区域、详情描述、后台品类中的重要信息,如品类、邮费、属性、价格、赠品等。
(4)信息重复
创作者发布的内容存在重复。
主要包括:
1.创作者重复发布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内容2条及以上。
2.开设2个及以上创作者账号,且发布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内容。
小编:淘宝托管